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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 的通知

时间:2013-05-09 17:31来源:未知 点击:

各县区团委、少工委,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市直属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发展,巩固我市少先队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评选命名第二批“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县区、市直中小学校,已命名为省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申报评选步骤


  1、申报(5月底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逐一进行自查和初评,根据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区团委或少工委根据分配名额向市少工委推荐,原则上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各1个,其它县区各2个名额。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和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bzxsgz2012@163.com。


  2、验收(6月中旬前)。市少工委将组织人员组成评估验收小组,到各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


  3、命名(6月底前)。经过市评估验收小组评定,对符合《标准》的学校进行命名表彰。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评选活动是提高少先队整体工作水平的有力举措,各级团委、少工委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标准》,制定措施,推动少先队工作整体上水平。


  2、精心组织。各级团委、少工委要在面上部署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学校的指导,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积极申报。各县区、学校要在创建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创建情况将作为衡量各单位少先队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王赞海,电话:0543-3162068。


  附件:1、“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申报表


  2、省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名单


  3、“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标准
 
 
 

 
共青团滨州市委    
 
   滨州市少工委
 
2013年5月8日


 
  附件1:


   “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盖章)
学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大队辅导员   联系电话  
中队数   队员数  
学校少先队工作概况  
学校少先队工作概况  
县区意见  
 
 
 
 
主办部门意见  
 
 
 
 
备注  
           
此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2:
省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名单
省级(17所):
滨城区第一小学
滨城区实验小学
滨城区逸夫小学
滨城区第五中学
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
阳信县实验小学
无棣县实验小学
沾化县第二实验小学
博兴县第一小学
博兴实验小学
邹平县第一实验小学
邹平县第二实验小学
邹平县明集镇第一小学
邹平县韩店镇中心小学
邹平县孙镇第一小学
邹平县梁邹小学
滨州实验学校
市级(17所):
滨城区第三小学
滨城区第六小学
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
惠民县孙武街道中心小学
阳信县第一实验学校
阳信县信城街道中心小学
无棣县第二实验学校
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
沾化县第一实验小学
沾化县富国第二实验学校
博兴县第三实验小学
博兴县博奥学校
邹平县黛溪小学
邹平县黄山实验小学
滨州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高新区第一小学
北海经济开发区马山子镇中心小学
 
附件3::
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标准
 
一、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和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少先队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
3.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有少先队工作的任期目标,对少先队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考核、奖惩。
(二)工作队伍建设
1.辅导员配备齐全。贯彻《滨州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按规定、按职级配好大队辅导员,配强中队辅导员。
2.辅导员素质全面。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较高的辅导技能,能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主动性,并经常组织有本校特色的少先队活动。
3.辅导员政治、经济待遇落实。大队辅导员享受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待遇;中队辅导员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4.辅导员先培训再上岗。大队辅导员经过市级以上的岗位培训,中队辅导员经过县级以上培训。
5.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大队有1名以上校外辅导员,中队有中队校外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经常参加辅导少先队活动,对少先队工作有具体支持。
(三)工作保证机制
1.有固定的少先队活动时间。
2.少先队工作经费充裕。
3.建立少先队小干部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大队委员、中队长联席会议。
4.建立辅导员例会制度,大队辅导员每月召集中队辅导员学习一次,定期培训校外辅导员。
二、少先队基础建设
(一)组织建设
1.大、中、小队组织健全,队委、旗手、号手等少先队的组织机构完善。
(1)学校有少先队大队且大队委成员配备齐全;
(2)班级有少先队中队并合理划分小队且中小队委员配备齐全;
(3)大中小队的旗手、鼓号手配备齐全。
2.适龄少年及时入队。
(1)适龄儿童入队率100%;
(2)入队仪式庄重规范;
(3)严格队籍管理制度。
3.队干部民主选举产生,并实行小干部轮换制。
(1)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工作专题会议;
(2)队干部通过竞选产生,竞选过程严肃、规范;
(3)大队部设职能岗,队干部实行轮换制;
(4)队干部能自主组织少先队活动,文化课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较高。
4.队员熟知队史,知道红领巾、队旗等象征意义。
(1)定期对队员进行《队章》等队的基础知识教育;
(2)定期开展队的基础知识抽考;
(3)低年级队员熟知红领巾、队旗的象征意义;
(4)高年级队员要熟知队史。
5.队员的队礼及红领巾等标志的佩带标准、规范。
(1)队员的队礼标准规范;
(2)队员着装整齐统一,坚持戴红领巾;
(3)队干部佩带相应标志。
(二)基础建设
1.有少先队大队部办公室。
(1)少先队有大队部办公室;
(2)大队部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值班制度。
2.大队委的工作制度配套完善。
(1)各项制度张贴上墙或装订成册,并能很好地执行;
(2)制订并执行大队委例会制度;
(3)制订并执行大队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度;
(4)大队委委员具有较强的自主能力,能够自己制订工作计划、设计活动方案等。
3.少先队工作现代化程度高。
(1)配备电脑、照相机等少先队活动辅助设备,现代化程度高;
(2)少先队员能够自己操作使用现有设备。
4.档案管理规范齐全。
(1)历年来的少先队工作文件齐全;
(2)历年来的少先队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齐全;
(3)历年来少先队的荣誉资料齐全;
(4)历年来少先队活动的记录、图片、音像等资料齐全。
5.有少先队宣传板、报栏、广播站、网站等宣传阵地。
(1)少先队有宣传板栏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大队有自己的队报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3)大队建有红领巾广播站或电视台,设备齐全,制度完善,队员参与采、编、播,能与外界传媒交流;
(4)中队有自己的黑板报或宣传栏,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5)大队建有自己的网站,并有专人维护。
(三)基层组织建设
1.中队组织健全活跃,活动经常。
(1)中队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
(2)中队活动主题鲜明、系统规范;
(3)中队有特色活动。
2.中队队务管理严格、规范。
(1)中队教室整洁有序,队的宣传、工作氛围浓厚;
(2)中队各种角、箱、架、报等有特色;
(3)中队的队委会、活动等记录齐全;
(4)中队的队员花名册、荣誉册等簿册齐全。
3.小队组织健全、活跃。
(1)小队组织划分合理;
(2)每个小队都有自己的常规性活动;
(3)小队能够自主设计开展活动。
(四)阵地建设
1.队室设施完善,作用发挥好。
(1)队室面积达到一个标准教室面积;
(2)各项制度、板牌等设施完善;
(3)队室富有教育功能;
(4)队室管理使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校内外教育活动阵地网络化,教育功能强。
(1)少先队大队在校外建立1处以上教育基地;
(2)50%以上的少先队中队有自己固定的教育活动基地;
(3)所有教育活动基地都挂牌;
(4)开展教育活动实现制度化、有效化、长期化;
(五)鼓号队建设
1.鼓号队配备齐全。
(1)规模在30人以上;
(2)服装统一整洁,定期更换;
(3)铜管乐器占一定比例;
(4)鼓号队的组织机构齐全;
(5)鼓号队队员年龄具梯次结构、有候补和预备队员。
2.鼓号队演奏水平高,熟练吹奏少先队礼仪常用乐曲。
(1)鼓号队队员经过严格训练,有专门的训练时间;
(2)鼓号队会吹奏5支以上少先队常用乐曲,整体演奏水平高。
3.鼓号队熟练表演整套的鼓号操。
(1)除少先队常用礼仪曲外,鼓号队有自己的保留曲目;
(2)能够表演一套以上的鼓号操并具有创新性。
三、少先队主题工作
(一)教育思想
1.有明确的少先队教育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有切合实际的少先队教育规划。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整体规划。有切实可行、周密细致、措施得力、富有特色的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
2.坚持素质教育,发挥少先队在德育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
3.坚持少先队体验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在实践中体验,在体验中成长。
4.发挥少先队主体地位作用,队员自主、自立能力强。
(二)主题活动
1.少先队体验教育与学校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机结合。
(1)基层辅导员能够确立体验教育理念,并能结合课程改革制定出体验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
(2)在实施体验教育过程中,每位队员能够学到一种知识,获得一种感受,锻炼一种能力,养成一种习惯;
(3)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2〕3号)和《关于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通知》(中少办发〔2013〕3号)要求,将活动课程列入中小学课表。
2.深入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
(1)队员参与率达100%;
(2)相关宣传画、标语等置于学校和教室的醒目位置;
(3)队员知晓并理解“四好少年”的要求,并能将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3.深入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活动。
(1)利用各节点组织系列活动,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引导,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2)队员参与率达100%;
4.深入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活动
(1)把“中国梦”的教育内涵转化为儿童化的具体表达,综合运用正面教育、实践体验、引导社会观察等方式,结合“讲述中国故事”、“体验中国发展”、“讨论中国现象”、“漫游中国未来”和“中国梦好少年”争章活动内容,开展“相约中国梦”系列活动。
(2)队员参与率达100%;
5.深入开展“心愿直通车”少年儿童关爱活动。
(1)采取各种形式,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三个群体实现个人心愿,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
(2)组织开展城乡少年儿童结对帮扶活动;
(3)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性活动。
(三)常项工作
1.利用重要节日开展少先队活动。
(1)“六一”儿童节、建队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庆祝活动;
(2)少先队员参与活动率100%;
(3)活动有创新、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2.队课、队会、队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1)中队每周上一次队课;
(2)中队每周开一次队会;
(3)队活动的仪式规范、庄重。
3.加强少先队的文化建设,办好、订好、用好队刊队报,宣传好少先队工作。
(1)每学年大队组织1次以上大型科技文化活动;
(2)中队经常性地组织科技文化活动;
(3)队报队刊订阅率达全校队员的30%以上;
4.认真贯彻上级少工委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情下达、上报信息、总结经验,并搞好理论研究。
(1)上级少工委的精神能够传达到队员;
(2)积极完成上级少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每年在市级以上队报队刊或新闻媒体发工作信息5条以上;
(4)某项工作或活动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关于申报“滨州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的通知(定稿)

(责任编辑:788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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