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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0-07-19 10:10来源:未知 点击:

 

 
 
 
  
各县区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加强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和中共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团委班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61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10]47号)、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组通[2010]45)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共青团的实际,经市委批准,决定于2010年11月底前,在全市县、乡两级团委中开展集中换届工作。为切实做好县乡两级团委的换届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县乡集中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的指导下,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为准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这个中心任务,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山东共青团为目标,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为重点,力争通过集中换届,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团的基层组织,完善领导班子结构,提升组织整体活力,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把县乡团委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坚强集体,为推动和促进基层团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范围
2008年7月以前换届的县、乡镇团委必须参加此次集中换届(2008年7月以后换届的县乡团委,报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不参与本次集中换届)。
三、时间安排
集中换届工作从2010年7月中旬开始,到2010年11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制定换届工作方案阶段(7月15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按照我市县乡团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在深入基层、认真做好集中换届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换届工作,大力宣传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团员民主责任感。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团员明确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换届工作方案,于7月25日前报送市县乡团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须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培训骨干阶段(7月25日—7月30日)
团市委组织对换届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相关内容,了解掌握换届工作的规范程序和方法步骤。换届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察、指导,确保集中换届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县、乡镇团委召开代表大会阶段(8月1日—11月底)
团县委代表大会和乡镇团委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团委同意后才能召开。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团员中的先进分子,能够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各乡镇团代表大会应在2010年10月底之前召开,各县团代会应在2010年11月底前召开,具体日程安排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
四、集中换届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要求
1、团的县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人,最多不超过300人。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党员一般不超过5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
2、团的乡镇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0人,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3、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其中团的县代表大会代表中,应由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
4、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应自下而上酝酿提名,并经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
(二)团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要求和产生
1、团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30-40人,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5-7人。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办法由团县委讨论协商,并征求有关团员意见,提出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县委和团市委同意后,提交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候选人,由团县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委和团市委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意见确定。
2、团的乡镇委员会一般由9-11人组成,一般不设常委会。团的乡镇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乡镇党委和团县委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团的县级委员会由各方面、各层次团的专、兼职工作者组成,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70%左右,团的兼职工作者一般占30%左右;候补委员一般应占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30%至40%;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团的专职工作者担任;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0%(乡镇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2人。
(三)团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要求和产生
1、团县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新提名团县委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为中共党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团县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委和团市委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全委会选举。
2、乡镇团委应配备书记1人,行政编制外团委副书记一般为4-5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由团的乡镇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乡镇团委书记应由专职团干部担任,原则上应是党员、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8周岁,享受乡镇中层正职待遇。如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暂时由乡镇最年轻的副科级干部兼任。另外,可择优选拔大学生“村官”、中小学教师、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各类青年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管理员、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优秀青年、“三支一扶”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进入新一届团委。
(四)选举办法
1、乡镇团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团代会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乡镇团委书记经乡镇党委和团县委批准,采用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2.县团代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团县委全体会议选举同级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时,先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然后从常务委员会中选举书记、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党的事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战略高度来提高认识,把县乡团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通盘考虑。市委组织部、团市委成立了滨州市县乡团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团市委书记邹继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王亨波同志担任,成员为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王长坤同志、团市委组织部部长宋建婷同志。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组织部部长宋建婷同志担任。各县区、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县乡团委换届工作,要纳入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认真履行程序。县乡团委换届要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团员代表应自下而上酝酿提名,并经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同意后召开。书记、副书记、常委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委协助管理,履行相关程序。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
(三)要切实加强团干部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团的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乡镇团委换届,需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请示。在换届工作中,团县委要加强对乡镇团组织换届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团组织的沟通协商,酝酿提出团的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
(四)要关心重视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要重视解决团组织机关干部的转岗问题,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机关优秀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努力畅通转岗输送渠道,确保团干部的合理有序流动。对于接近或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专职团干部,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举荐,党组织要及时安排转岗,团干部转岗一般应按同职级安排使用,对于特别优秀的要给予重用或提拔使用。
(五)严格换届工作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跑风漏气、隐瞒真实考察情况,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六)加强督导。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全市县乡乡镇团委集中换届进行指导和督导,并通过简报的形式发给各县区主要领导、组织部、团委等部门,对于县乡团委换届工作执行不力的县区和乡镇,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各县、乡团委要在县、乡党委领导下,抓紧做好团的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要统筹考虑各级团组织的人事安排和团代会召开时间的上下衔接,上级团代会代表一般应在下级团的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以减少会议、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为了保障集中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乡镇要对本地的换届工作给予资金保障。各单位要及时将集中换届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反馈给市集中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宋建婷,电话:3162076,邮箱:bztsw2076@163.com)。县乡团委集中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和听取意见,认真分析和总结换届工作的成效,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告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滨州市县乡团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公室。
 
附件1、乡镇团委换届日程安排
2、县区团委换届日程安排
 
 
     共青团滨州市委
年七月十四
 
 
附件1、
乡镇团委换届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备注
1
7月30日前
需换届的乡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并报乡镇党委和团县委。
 
2
8月5日前
召开乡镇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召开团代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
 
3
8月10日前
乡镇团委向乡镇党委和团县委呈报召开团代会的请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产生办法等。
 
4
8月15日前
乡镇党委和团县委提出批复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5
8月20日前
乡镇团委下发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
 
6
8月30日前
各选举单位酝酿、考察、确定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7
9月5日前
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团委审核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8
9月15日前
各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参加乡镇团代会代表,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乡镇团委呈报选举结果。
 
9
9月20日前
各乡镇酝酿、考察、推荐、确定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报乡镇党委和团县委。
 
10
9月25日前
乡镇党委和团县委提出批复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11
10月1日前
做好团代会材料、会务等准备工作。
 
12
10月10日前
召开团代会,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和出席县团代会的代表。
 
13
10月15日前
团代会之后,向乡镇党委和团市委分别呈报关于团代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14
10月20日前
乡镇党委和团县委对选举结果提出批复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15
10月30日前
做好乡镇团代会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附件2、
县级团委换届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备注
1
7月25日前
需换届的县区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县县乡团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
8月1日前
召开县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召开团代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
 
3
8月5日前
县级团委向县党委和团市委呈报召开团代会的请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产生办法等。
 
4
8月10日前
县党委和团市委提出批复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5
8月15日前
县团委下发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
 
6
8月25日前
各选举单位酝酿、考察、确定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7
8月30日前
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团县委审核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8
10月1日前
做好县团代会材料、会务等准备工作。
 
9
10月10日前
各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参加县团代会代表,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呈报选举结果。
 
10
10月15日前
团县委酝酿、考察、推荐、确定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报县党委和团市委。
 
11
10月20日前
县党委和团市委提出批复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12
11月10日前
召开团代会,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
 
13
11月15日前
团代会之后,向县党委和团市委分别呈报关于团代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14
11月20日前
县党委和团市委对选举结果提出批复意见,下发批复文件。
 
15
11月30日前
做好县团代会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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